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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次必要的產檢
Latest update: 週三, 17 八月 2011 00:00       Text by: Administrator   

產前檢查能能減少懷孕的風檢。產檢次數愈多當然愈好,然而資源有限,醫學界根據懷孕過程和一般風險,總結出五個懷孕時期,此乃孕婦必須按時進行詳細產檢的重要階段。如是高風險孕婦,更需要在其階段進行頻密的產檢。

以下是懷孕期間五個重要時期的產檢

6-8週
利用化驗和超聲波檢查,了解懷孕週數及懷孕胎數,同時檢查是否有宮外孕等不正常情況。

11-14週
抽取胎兒細胞作化驗,檢查是否有唐氏綜合症、先天性心臟病或代謝綜合症等遺傳性和可影響生育的疾病。進行結構超聲波檢查,初步了解胎兒發育是不健全,腦部、手腳是否開始發育。

20-22週
進行結構性超聲波檢查,跟進胎兒發育情況,並鑑定胎兒性別。有需要時檢測孕婦子宮頸長度,判斷會否早產,以及確保子宮血管血流,能否令胎兒發育良好等。

28-30週
接受體重、血壓和小便檢驗,判斷會否血糖過高,或患上妊娠糖尿病等。也應進行超聲波檢查,查察胎兒胎盤位置是否正常。

34-36週
胎位可影響能否順產或是否要開刀,因此此時需進行超聲波檢查,鑑定胎兒的胎位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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