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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程証內地居民非法任陪月囚兩月
Latest update: 週三, 30 五月 2012 10:03       Text by: Administrator   

一名46歲內地女居民5月26日在羅湖管制站被截查,在訊問期間,她聲稱是來港從事陪月員工作。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受聘於一名本地僱主為其剛於5月16日在香港誕下一名嬰兒的內地妻子提供陪月服務,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處監禁兩個月。

該名非法陪月員承認是經一間內地陪月服務公司介紹予其僱主,並於今年4月獲該對夫妻聘用為陪月員。被告接受聘用並於5月19日至5月26日留港期間照料僱主妻子及其初生嬰兒。

 該名僱主及其妻子現仍被入境處調查涉嫌觸犯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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