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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自行分配學位與統一派位要注意之處
Latest update: 週五, 21 五月 2010 01:01       Text by: Administrator   

教育局的「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將本港所有官立及資助小學的小一收生事宜統一管理。整個程序分兩階段進行,首階段為「自行分配學位」,次階段為「統一派位」
 

自行分配學位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替其子女向一間位於任何校網的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申請該校的自行分配學位。自行分配學位分為兩類:

1. 供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人的學位
- 凡屬此類別的申請人,必獲取錄

2. 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的學位
1. 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 (20分)
2. 兄/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20分)
3. 父/母為該小學的註冊校董 (20分)
4. 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 (10分)
5. 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
(申請人只能在以上5項中選1項填報) ( 5分)

6. 與該校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 5分)
7. 父/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
(申請人只能在以上 2項中選1項填報) ( 5分)

8. 適齡兒童(即翌年9月開課時年滿5歲8個月至7歲) (10分)

學校在甄選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人時,不可進行任何形式的面試或筆試。在「計分辦法準則」下,原則上,學校沒有需要約見申請人。但若學校認為有需要在 公布「自行分配學位」結果前約見申請人,則會通知家長有關約見詳情。然而,申請人是否獲學校取錄,取決於「計分辦法準則」的得分而絕非面見的結果。

若有申請人在「計分辦法準則」下得分相同,而申請人數目亦超過學校剩餘的自行分配學位的學額,學校應以隨機方式甄選同分的申請人。學校可自行抽籤,但須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則,或交由教育局中央處理。學校應預先通知申請人校方將採用的方法及有關細節。

統一派位
學校須預留小一學額的大約50%,由教育局按學校網和家長選擇進行「統一派位」。
「選擇學校表格」分為甲部(不受校網限制的學校選擇)及乙部(住址所屬學校網的學校選擇)兩部分。

抽籤派位有兩個原則﹕一是先抽籤派甲部,後抽籤派乙部﹔二是甲部抽籤成功,再不派乙部了。

填表小貼士
1. 如果家長心目中只有一所好的他網學校,另一所心儀學校則在網內,在甲部只填兩所,留空第3格,乙部則填滿30格,選30所。

如果你心目中只有一所好的他網學校,第一格把他網的好學校填上,第二格把本網的好學校(即乙部第一格那一所)填上,第三格留空。這樣做,你給自己本區最好那所小學兩次機會,因為你在甲部第二格選了該校一次,在乙部第一格選了該校第二次,無形中,入讀本網最心儀學校比將該校填上甲部第三格的人高。

因為大部分家長會把本網次選填入第三格,若這時便抽中,「中了籤」的孩子只能入本網次選小學,再沒有機會讀乙部第一格的學校,即自己最心儀的學校了﹗

2. 一定要盡量填滿30格,選30所小學,如果你只選一兩所,萬一抽籤失利,派不到心儀的學校,教育局會把其他人選完不要的學校學位,派給你的孩子了﹗

3. 千萬別把一所學校填30格,因為如果你這樣做,萬一派不到心儀小學,你的孩子就要接受別人捨棄的小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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