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蹄內翻足(Clubfoot)是下肢最常見的先天足部畸型,亞洲人每100,000個新生嬰兒約有5至6 個患此病。據研究統計大約只有10%有遺傳因素,其餘的可能是由突變所致。
男嬰發病率約為女嬰的二倍,而患者的子女有10%會有此病。 左右腳發病的機率相似,兩腳均馬蹄內翻足的機會則大約一半。臨床表徵可見畸形的足向內、向下扭,患者的腳固著於異常位置,不易用手扳正。
典型馬蹄內翻足包括: 1) 踝關節下翻; 2) 踝關節內翻; 3) 前足內收。 如果變形情況比較輕微(姿位性),可通過物理治療矯正; 如內翻足是嚴重變形(結構性),則需要動外科手術矯正。 物理治療愈早進行愈有利,而治療有數個重點: 1) 刺激療法: 使用手指、毛刷或震盪器刺激足部外側和腳面,以增加足部的活動幅度和肌肉力量; 2) 被動式伸展法: 用舒整手法矯正足部緊縮的肌腱及其他軟組織; 3) 家居持續治療法 (一) 膠布固定法: 治療師使用膠布把足部固定於正確位置,以舒展緊縮的肌 肉或軟組織,每次紮數小時; (二) 支架療法: 治療師使用為患者度身訂做的支架,把足部固定於正確位置。 比較膠布固定法,支架療法的好處是能於膠布拆除後繼續把足部保持在理想位置; (三) 家居運動: 主要是增加足部活動幅度及肌肉力量,並按照患者的成長里程碑給予合適的運動。
儘管如此,馬蹄內翻足的治療仍存在許多困難。根據統計及追蹤調查,大約百分之五十的病人由於一種或多種原因,以上的治療方式成效不彰,最後需動手術才能徹底矯正。 做手術的合適年齡大多選擇在六個月至一歲之間,最好在三歲以前,手術是採用關節及軟組織完全放鬆的方法來矯正馬蹄內翻足。 手術矯正後,同樣要上石膏大約六週,以保持矯正結果。如果病人年齡超過六歲,只做軟組織放鬆術是不足夠的,需接受切骨術。 若超過十二歲,必須做足關節固定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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