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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國禁售含雙酚A嬰兒奶瓶 港則照售
Latest update: 週四, 23 六月 2011 12:49       Text by: Administrator   

加拿大聯邦政府早於2008年,已把雙酚A(BPA)列入有毒物質列表中,讓這種廣泛使用於食品包裝的化學品禁止在加拿大使用。

美國部份州郡,亦於2009年禁止在兒童飲料容器中使用雙酚A。

中國衛生部及歐盟亦已分別於2011年5月30日及6月1日起,禁止雙酚A用於嬰幼兒奶瓶及禁止雙酚A成分的嬰兒奶瓶在歐盟境內生產和銷售。

然而,香港政府現時只是支持業界停止製造和出售含雙酚A的奶瓶和嬰兒學習杯,並致力以其他物料取代雙酚A或盡量減低食物罐內層的雙酚A含量,仍然未有禁止含雙酚A的奶樽在港出售,因此,家長們在選購奶樽時,要自行留意,該奶樽有否含雙酚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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